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洪小萍记者张文章)4月10日,私宰肉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管局对位于同安区莲花镇的福建一猪肉销售摊点开展突击检查,一举查获私宰猪肉1100余斤。厦门
为进一步加大对销售私宰肉、查获病死猪肉等违法行为的余斤打击力度,严防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私宰肉同安区市场监管局连日来持续开展私宰肉线索摸排、福建定点蹲守。厦门4月10日清晨4点,查获同安区祥平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对莲花镇的余斤一猪肉销售摊点进行突击检查,在对销售摊位及运载货车上的私宰肉猪肉检查过程中发现,猪肉上均无“两章”(肉检合格验讫印章、福建动物产品检疫合格章),厦门商户也无法提供“三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查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余斤上市凭证)。
执法人员现场查获私宰猪 洪小萍/摄
当事人表示,其猪肉贩运自漳州长泰,是自行宰杀、销售的。执法人员当即扣押私宰猪肉总计1100余斤,并于10日下午进行无害化销毁处理。
目前,同安区市场监管局已将该起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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